既有多層住宅加裝惠州電梯改造時,加裝電梯不應與臥室緊鄰,需要緊鄰布置的,應采取有效的隔聲和減振措施。
加裝電梯涉及對既有多層住宅的改造,工程建設中對結構安全、原房屋結構局部開洞處理、加裝部分結構設計、脫開形式以及連接形式有必要進行規(guī)定。
既有建筑改造前要先“體檢”,即根據改造要求和目標,對場地環(huán)境、建筑歷史、結構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圍護結構熱工、隔聲、通風、采光、日照等物理性能,室內環(huán)境舒適度、污染狀況、機電設備安全及效能等內容進行評定。
在推進加裝電梯工作中,時常因單元居民意見不統一而擱淺,持異議居民往往對電梯噪聲有顧慮。
既有多層住宅應在正常使用條件處于安全狀態(tài),加裝電梯不應降低原房屋的結構安全性能,并確保加裝部分的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
加裝電梯需對原結構墻體作局部開洞處理時,開洞位置應設置在原結構外墻門窗洞口處,并應對原房屋結構的相關部位進行承載能力驗算,必要時應進行整體驗算,根據計算分析結果采取相應的補強加固措施。
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是“老加新”的組合,如何保障老樓結構和加裝部分結構的安全?
加裝部分應進行抗震設計。當加裝部分結構與既有結構采用脫開的形式時,除進行地基承載力、地基變形驗算外,還應驗算加裝部分結構的抗傾覆穩(wěn)定性,以確保加裝部分的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
當加裝部分結構與既有結構采用連接的形式時,應遵循變形協調共同受力原則,從基礎到上部結構均應采取可靠措施以加強既有結構與新增結構的整體性連接,避免沉降差對既有結構和加裝電梯的不利影響,以確保既有結構和加裝電梯的安全。